有一次,他在便利貼上寫我的名,寫錯了最後一個字。
不是筆誤,而是用了同音不同字。那個錯字讓我的名字突然有了新的含義,從晶瑩剔透的名字變成了一個形容詞,形容某種堅硬的、好強不服輸的狀態。
本來想糾正,但沒說。
糾正需要指出錯誤,而指出錯誤需要承認在意,而在意,是一種暴露。我不想讓他知道我有多在意這個便利貼,有多在意他寫我的名字,有多在意這個美麗又帶點真實的錯誤。
有時候我覺得,那個錯字反而更像好強的我。
好強這個詞很準確。不是堅強,是好強。是那種寧願錯也不願認錯的固執,是那種明明在乎卻裝作不在乎的彆扭,是那種用錯字來定義自己的勇敢。
所以就讓那張紙貼在燈下,
檯燈是暖黃色的。便利貼在燈光下有種透明感,錯字像浮水印隱隱約約。每次經過都會看一眼,確認那個錯誤還在,確認有人曾經用錯誤的方式記住我。
讓那個「錯的人」被照得很亮。
錯的人。這個詞組很有趣。
是寫錯名字的你,還是被寫錯的我,還是我們兩個都是錯的人?
後來,我收到一條訊息。
他說:「我一直沒告訴你,那個字不是寫錯,是故意的。因為我覺得那個字更像你。」
我盯著這條訊息看了很久,然後笑了。原來錯誤也可以是故意的,原來故意也可以偽裝成錯誤,原來我們都在用自己的方式,記得彼此。
我回覆:「我知道。」
其實我不知道。但現在,知不知道已經不重要了。重要的是那個錯字還在燈下發光,而我們都成了錯得剛剛好的人。
在這個要求正確的世界裡,能遇到一個懂得欣賞錯誤的人,本身就是最美麗的錯誤。
而我願意一錯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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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覺得別人眼中的你,跟真實的你一樣嗎?願意請留言…..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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